大庆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7-11 15:40:20
为落实省高院、中院、高新法院院党组对执行宣传工作的需要,结合本院执行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 执行工作宣传必须服从和服务于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各项工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客观、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要充分展示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的成绩和执行干警的良好形象。
二、 执行工作宣传重点是:
要求本院执行局,每个执行团队,每个月交给执行指挥中心3个以上案件执行情况介绍,不少于100字。其中要包含一个小案例,需要有当事人信息,案件情况,执行情况,执行成果,照片三张以上,不少于300字。望各团队负责人能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将宣传资料交给执行指挥中心,未按时完成的团队,将在群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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