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8-14 09:58:32
为落实省高院、中院、和本院党组对执行宣传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执行宣传总体要求
执行工作宣传必须服从和服务于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各项工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客观、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要充分展示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的成绩和执行干警的良好形象。
二、执行工作宣传重点
执行局每个执行团队,每个月交给执行指挥中心3个以上案件执行情况介绍,不少于100字。其中要包含一个小案例,需要有当事人信息,案件情况,执行情况,执行成果,照片三张以上,不少于300字。各团队负责人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将宣传资料交给执行指挥中心,未按时完成的团队,将予以通报。
三、协同配合机制
要建立执行宣传工作与全院宣传工作的紧密衔接,执行局和研究室等综合部门要及时沟通联系,要充分运用好本院自身宣传平台及各大主流媒体,及时传递执行工作动态,展现执行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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