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冬晨的寒气还没有散去,刘丽萍法官一行三人来到杨某家中,开庭审理杨某与儿女一家七口的继承纠纷案件。
杨某是一名已经年逾九旬的老人,膝下有六名子女,老伴儿宋某于2006年去世,其中一个儿子也于10年前去世。前不久,身体一直硬朗的杨某突患重病住院,此后一直无法行动,卧病在床。出院后的杨某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便向子女提出想要继承自己和老伴名下的唯一一处房产,并起诉至龙凤区法院。
由于杨某老伴儿已去世多年,儿女众多,案情复杂,既存在法定继承,也存在转继承的情况,刘丽萍法官在详细研究本案案情、了解杨某家庭状况后,主动提出到杨某家中开庭审理此案。
刘丽萍法官从法理的角度,向杨某及其儿女讲清了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又从情理的角度对遗产的处理及老人今后的生活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经过细心的调解,杨某与儿女、孙女、儿媳达成一致意见,房屋由杨某继承,既妥善解决了纠纷,也保证了老人今后的生活。
法本无情人有情,冬虽少暖人心暖。“病床前的审判庭”,不仅使杨某房产和养老问题得以顺利解决,更为这位鲐背老人送去了法情心暖,让一家人敬老爱幼,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