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龙凤区法院召开2018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其中一项重要议程是党组书记、院长丁国玉与各主管副院长签订《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审判、执行绩效目标责任状》。
丁国玉院长充分肯定了法院在审判执行质效方面取得的成绩,深刻剖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市中院工作要求、抓好质效提升,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办案主体责任。院党组要紧跟市中院步伐,保持清醒认识,立即行动起来,狠抓办案质效提升,勇于面对今年审判执行任务繁重的形势,切实把办案主体责任抓好抓实。二是注重均衡结案,加强办案效率管理。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合理把控办案时间,进一步规范长期未结案件的管理,加大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力度,不折不扣落实中院制定的“30%、60%、80%、95%”季度均衡结案目标,建立健全相对合理的良性办案机制。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审判质效提升。坚持质效管理“每日跟踪提醒、每周催办督办、每月汇总通报、每季评查研判、年末评比考核”,倒排工期,分解到月、落实到周、关注到日,全力实现审判质效提升。四是加快司改步伐,提升审判工作水平。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团队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案资源配置,确保审判权依法公正高效运行。健全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和完善“四类”案件的发现、甄别、报告机制,确保案件质量。
签订仪式上,各主管副院长纷纷表示将统一思想、提高意识,攻坚克难,团结带领干警苦干巧干,全力达成责任状确定的工作目标。会后,各主管副院长与所分管的业务庭庭长、业务庭庭长与所在庭室的法官逐级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提升审判质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