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保证妇女成为国家女干部的
发布时间:2019-04-17 14:19:16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应适当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以候选人是妇女为由拒绝任用,法律强制性保障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两道成员。同事,国家应当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
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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