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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4-17 14:33:38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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