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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20-04-17 09:43:59



    无论是十多年前的非典型肺炎还是这次的新冠肺炎,人们都清晰地认识到了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可能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的隐患。可就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依然有人抱着“吃野味滋补”的错误想法,或非法捕猎、或幻想从中牟利、或贪图口腹之欲,对于这种错误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均明令禁止,并不断加强打击力度。

    在此正值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为大家普及与保护野生动物有关的法律法规:

    一、什么是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野生动物保护的原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培育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法律法规有何规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带走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给我们带来血和泪的教训。坚决杜绝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猎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的社会道德风尚,全体社会成员应当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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