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0-08-07 09:14:02
(2019)黑0603民初2519号
董德双:
本院受理原告孙洪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黑0603民初25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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