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和“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我市经济提质增效,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和大庆银保监分局共计15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大庆市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建立业务协调机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等三项主要任务。市法院和市发改委为召集单位,其他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配合全市两级法院共同做好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工作,同心协力解决破产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通过定期研究分析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相关信息,及时汇总全市企业破产基本情况,通报企业破产审判和“僵尸企业”处置情况,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通知》强调,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妥善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出现的产权瑕疵、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信用修复、企业注销、金融机构参与、破产费用保障以及刑民交叉、打击逃废债等重点难点问题,保障破产案件审理和“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还对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职能作出明确分工:
市法院:召集破产工作协调会议;指导全市法院依法受理、审理破产案件;统筹提出全市法院在破产审判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指导帮助基层法院解决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问题;梳理、总结企业破产典型案例;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市发改委:抓好有关破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召集破产工作协调会议;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政策研究;定期汇总通报全市企业破产过程中政府各成员单位政策落实情况。
市工信局:协调指导民营企业配合全市各级法院做好破产审判工作。
市公安局:打击恶意逃废债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涉嫌犯罪案件;加强防逃控逃。
市财政局:参与研究破产启动经费筹措渠道;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市人社局:指导破产企业落实职工安置相关政策;依法做好企业破产过程中职工的劳动关系处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推动落实破产企业土地处置相关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处置工作,盘活破产企业存量土地。
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破产企业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保护手续办理工作;落实通过有偿使用和市场取得的排污权指标继承使用等政策。
市住建局:指导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破产企业资产处置中涉及房屋交易等工作;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对破产企业涉及违法建筑提出差别化处置意见。
市国资委:指导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配合全市各级法院做好破产审判相关工作;提出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在破产处置中需要人民法院和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汇总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情况。
市税务局:落实破产企业简化税务注销的措施;落实破产企业相关税收政策。
市市场监管局:完善破产企业注销登记,简化破产注销登记程序,加快办理进度。
市金融办:指导、协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参与企业破产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机构、公司债券发行人、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市场主体破产清算、重整及风险处置相关工作。
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企业破产工作;依法依规支持市法院查控破产企业开户银行等信息;配合打击逃废债务行动,防范资产转移。
大庆银保监分局: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组建债权人委员会等方式,参与企业破产工作。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