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负责的态度和反馈的结果,我之前对法院工作不了解,产生了误会……”6月22日,昔日信访举报人王某特意委托她的朋友将一面锦旗送至法院,表示对龙凤区法院信访办主任滕喜军的认可和感谢,感谢其为民办实事的同时,也表达了之前误解法院执行工作的歉意。
2015年王某诉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龙凤区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被告杨某给付原告王某借款80万元,后王某向龙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杨某在另一法院还有一起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杨某仅有的工资收入已被另一法院查封,除此之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某的执行案件只能轮候执行。
时隔6年,王某感觉另一案件也应该执行完毕了,多次前来龙凤区法院要求再次执行,经过执行法官查询,王某的案件查封一直处于轮候状态,也就是另一法院的案件还没有执行完毕。王某认为被执行人每个月收入5000元,经过6年时间,应该早已执行完毕,执行法官可能在骗她。因此,王某决定寻求龙凤区法院信访办的帮助。
一次来访:2021年2月22日,王某来到龙凤区法院信访办反映情况,信访办主任滕喜军接访,认真记录了其反映的问题。接访后滕喜军及时向执行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因当事人对执行情况有异议,滕喜军协调执行法官再次到银行确认王某所提供的银行账号查封状态,得到结果与之前的结果一致,滕喜军将结果向王某进行了反馈,她只好回家继续等待执行……
二次息访:2021年3月9日,王某再次来到信访办,这次是因为她听说另一法院执行案件马上就要执结,怕错过执行。滕喜军接访后,耐心释法说理,积极与另一法院协调,了解到大约还需4年左右能够执行完毕,得知情况的王某不仅看到龙凤区法院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而且为信访办主任滕喜军热情为民、廉洁高效的作风所感动,王某表示对反馈结果非常满意。
“对于群众合理诉求,我们会协调各庭室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确保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对于不合理的诉求,我们也耐心释法说理,消除存在的误会。”龙凤区法院信访办主任滕喜军说道。
从信访举报到锦旗相赠,这个巨大反差,主要得益于法官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得益于龙凤区法院坚决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要求,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权益保障和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