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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一笔来之不易的赔偿款……

发布时间:2021-11-24 14:50:36



    “这笔赔偿款来之不易,多亏法官的努力付出”,原告王某激动的说道。近日,卧里屯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地面施工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21年5月8日,王某下班回家,进入小区单元大门时,由于被告某水务公司在小区施工,单元门口安放的临时踏板未固定,造成原告摔伤,右脚踝关节骨折,需进行钢板固定手术的严重后果,多次索赔未果,王某遂以某水务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付手术治疗费用及误工费10327.09元,二次钢板拆除手术及误工费待司法鉴定后再行追加。

    收案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被告某水务公司表示,该工程已发包给第三方施工单位,是由于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临时踏板未固定导致原告摔伤,承办法官知悉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施工方到庭,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多番沟通,施工单位同意赔偿损失。

    嗣后,法官又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对王某及家属释法析理,王某及其家属被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同时,也看到施工单位真心赔偿的态度,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施工单位一次性赔偿22000元,二次钢板拆除手术及误工费不在追加,施工单位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

    至此,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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