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夜间窜至龙凤区某小区内,对两名被害人实施抢劫,最终被判了刑。6月20日,记者从龙凤区法院了解到了这起案件。
小东(化名)中专文化,没有职业。因为没有来钱道儿,所以,他便动起了歪脑筋。去年9月,小东在龙凤区某小区一单元口,将被害人刘某推至墙角处,并使用语言威胁,抢得被害人刘某的手提包一个,包内有现金4200元、金立S6手机一部、钱包一个、银行卡4张、会员卡7张。抢劫成功后,小东离开现场后将包内现金取走,后将其余物品丢弃。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1359.15元,女包价值120元。
钱,很快就被小东花光了。手里没钱了,咋办?于是,小东决定再干一次。同年10月一天的22时许,小东在龙凤区某小区,用左胳膊卡住被害人余某的脖子,同时用右手捂住被害人余某的嘴并要求其交出手中的拎包,将拎包抢走后。应被害人的要求,小东把包内的1000元钱拿走后,将其余物品归还给了被害人。
两起案件中,小东共抢得现金及物品价值6679.15元。几天后,小东被公安机关在龙凤区某台球厅内抓获。随后,龙凤区检察院向龙凤区法院提起公诉。
经龙凤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小东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