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因债务纠纷而引发争吵,而后又动起了手。情绪激动之时,一男子顺手拿起放在茶几上的烟灰缸就砸到了对方的头上。而这一打,竟把对方打成了二级重伤。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为自己的所作而买单。这不,男子因自己的一时激动,而被法院判了刑,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昨日,记者从龙凤区法院了解到了这起案件。
赵立东(化名)和张强(化名)之间有债务关系,去年11月下旬的一天,俩人在龙凤区某小区见面后,因为这笔债务而引发争吵,而后,俩人又厮打在了一起。结果,俩人越打越凶,气红了眼的赵立东竟顺手抄起茶几上的一个烟灰缸,啥也没想,一下就砸在了张强的头上。
“啊!我的头!”
这一声儿喊出来后,赵立东傻了眼,只见鲜红的血,顺着张强的头就流了下来。经过鉴定,张强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本来是二人的债务问题,就因为赵立东的行为,而使事情愈发地变得严重了。随后,龙凤区检察院向龙凤区法院提起公诉。
经龙凤区法院审理查明此事后了解到,在案发后赵立东赔偿了张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李某的谅解。
龙凤区法院认为,赵立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依法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定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赵立东的犯罪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被告人赵立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