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关涉“大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通常矛盾不大、涉案金额较小,但却成为困扰很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问题。每到缴费时,部分业主却迟迟不肯缴纳,即使面对物业公司的起诉和法院的生效判决,依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为妥善化解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龙凤区法院对涉物业费执行案件进行汇总统计,针对16件案件所涉小区分布特点,建立2个执行专班逐案逐户摸排。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部分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期间,在确定地下车库停车收费标准、房屋装修管理、公用设施维护、物业费催收等问题上未尽到义务,才产生不满而拒交物业费等费用。但按期执行判决裁定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未如期执行的,法院有权强制执行。
小区管理事关百姓生活、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日后和谐相处,执行法官从善意文明执行和为群众办实事出发,一方面把握时间,充分利用晚上和周末居民在家的时间,对未如期缴费的业主逐一进行上门或电话沟通,耐心解释相关法律问题、告知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力争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引导业主理解法院的判决中也维护了业主的权利,并提供了物业的工作日志、现场维修记录和照片等系列证据,证明了物业对公共物业部分提供了基本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服务。
执行法官坚持反复做工作,业主们和物业方看到法院工作人员上门执行,释法说理,言语之间透露着努力修复双方关系的好意,业主基本上都陆续主动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目前,通过半个月的连续工作,16件物业费执行案件已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