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曹振红法官,太谢谢了!要不然我都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拿到工资。”案件调解完成后,当事人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一探究竟。
2021年11月3日,被告李某雇佣原告张某在大庆市龙凤区某鲜果店工作,主要负责分拣水果,双方约定月工资为3,700元。2021年12月15日,李某将张某开除,并拖欠张某劳务费4,070元未给付。张某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助自己讨回工资。
曹振红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了解到张某目前无工作,非常需要这笔工资。曹法官立即认真核对相关证据,发现案情简洁明了,涉案金额较小,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为了尽快帮张某讨回工资,曹法官主动给李某打电话,耐心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拖欠员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为调解打下了基础。开庭后,曹法官积极调解,为双方当事人讲解案情、努力缓和双方矛盾,经过多次沟通,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并当场给付工资,张某也因此激动地热泪盈眶,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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