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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区法院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

发布时间:2022-05-12 14:13:14



    为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实施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4月1日,龙凤区法院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开展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刘文革主持,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

    刘文革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系统的、完备规范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要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掌握该法主要内容,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条文内涵精髓,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思想,做到懂法守法,踏实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势力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法院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严格依法办案,将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副院长孙海源围绕依法从严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合法权益六大《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亮点,从制定背景和过程、立法所秉持的总体思路以及具体条文分析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下一步,龙凤区法院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性,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深入学、系统学,做到全面、熟练掌握并正确理解和适用《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切实提升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和依法打击防范黑恶势力的水平。

    二是健全机制规范,强化贯彻实施,扎实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构建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的制度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三是创新法治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作用,结合多种宣传方式和手段,扩大宣传效应,营造浓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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