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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法官倾力调解 帮助追要欠付13年的工程款

发布时间:2022-06-08 08:49:44



    李某满心欢喜接了工程,不料,活儿干完了,工程款却迟迟没有拿到手,这一拖就是13年。眼看拿回辛苦钱儿无望,于是李某一纸诉状将欠款人告到龙凤区人民法院。为了帮助李某要回血汗钱,4月23日,法官运用“云审”进行网上开庭,不到1个小时,便将拖欠13年的35万元工程款解决了。

    2009年,赵某在春季承包建设龙凤区两处住宅楼时将配套的住宅楼两处各100立方米化粪池工程转包给了李某承建。对赵某转包给自己工程,李某特别感激,干活儿特别卖力、尽心。当年11月,工程顺利完工,李某便将承建好的两处化粪池交付给了好兄弟赵某。

    本以为工程交工后,赵某便会将30万元的工程款结清。可是,赵某却只字不提结款的事儿。在接下来的13年时间里,为了要回工程款,李某多次找到赵某催要,可是都被赵某以各种理由借口推托。万般无奈,李某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讼至龙凤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赵某立即偿还所欠工程劳务费及利息。

    龙凤区人民法院受理此起案件后,承办法官杨文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期间杨法官了解到赵某目前不在大庆,不能到庭参加庭审。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杨法官决定运用“云审”,进行网上开庭。

    在“云审”过程中,赵某、李某二人对案涉标的物单价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李某认为,承建化粪池单价15万,他承建了两个,所以赵某应该给付30万元的工程款及利息。听了李某的话,赵某认为,李某修建的化粪池单个价格是9-9.5万之间,所以应给付李某不足20万元工程款,但是自己现在没有经济能力给付。

    在审理过程中杨法官了解到,赵某只是将其中两个化粪池交由李某承建,该案涉工程的其余部分全都是由赵某施工,并且2013年赵某还曾起诉建设单位要求给付工程款。在赵某起诉过程中,李某给赵某多次提供了帮助,两人也因此成为朋友。

    为此,杨法官以此为契机,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终,赵某认可拖欠工程劳务费的事实,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在今年7月11日前一次性给付李某工程劳务费及利息合计35万元。至此,李某历时13年未要回的工程款,在杨法官的帮助下,不到1个小时就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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