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关于蔡超等同志任职的提请报告》,任命蔡超等180名同志为龙凤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自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龙凤区法院严格遵照《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全力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总体上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彰显司法民主。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有效保障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在司法民主化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队伍不断壮大。经此次人大常委会任命后,我院人民陪审员人数达到269名,为法官人数的6倍,有效扩大了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深度和广度,确保了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也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办案压力较大的难题。三是结构不断优化。在这269名人民陪审员中,人员结构组成较为全面,涵盖教育、医疗、金融等专业领域,为法院审理特殊类型疑难案件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支持。
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4周年之际,龙凤区法院会同区司法局进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此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严格依照《宪法》《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选出180名品行杰出、公道正派,具有较高政治素养的人民陪审员,为龙凤区法院今后的审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本法共三十二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此同时,2004年8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同时废止。
他们来自各行各业,不穿法袍,但端坐于法院审判台与法官一同审判案件。他们被誉为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他们运用对民风民俗的熟知、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为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不一样的视角。
今后,龙凤区法院将认真落实《人民陪审院法》,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民参审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实履职保障机制,调动人民陪审员积极性,不断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