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张春丽法官收到这样一面特殊的锦旗“张春丽法官,YYDS”。这是怎么一回事?让我们走进张春丽法官承办的这一起案件,了解这一面特殊的锦旗背后的故事。
2022年2月,原告金某通过大庆市某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买房屋,原告金某、被告黄某(房主)、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金某将1万元定金、5000元中介费交给中介公司。约定在2022年3月15日之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逾期按违约处理,并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金某本高高兴兴等待新房入住,谁料黄某突然反悔,不卖该房产。金某无奈,到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起诉。
该案件经龙凤区法院受理后由张春丽法官承办。对于该案件,张春丽法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沟通,了解该案件的情况,并迅速组织庭审。在庭审中,张春丽法官释法明理,用和蔼的态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用规范的法言法语说明法律规定。经过审理,本院支持原告主张的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对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本院不予支持。
金某表示:以前对法律的认识比较淡薄,面对这种事确实有些束手无策,一直认为这种事就是吃了哑巴亏,尤其像中介公司面对这种问题简直就是“老油条”。没想到法院在这么快的时间内,帮我解决诉求。十分感谢法院,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案件判决后的16天后,张春丽法官的书记员接到了原告金某的电话,表示感谢法院伸张正义,感谢张春丽法官细致耐心公正地处理这起案件。现在要送一面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张春丽法官再三推辞,表示这是她的本职工作,最终耐不过金某的请求,收下了这一面锦旗。
张春丽法官十年如一日在民事审判领域默默耕耘,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受到当事人的无数好评。在同事眼中,她是经验丰富,耐心授教的老师,在领导眼中,她是办案质效排名前列的优秀法官,在家人眼中,她是孝敬父母的好女儿。一面锦旗是对张法官办案能力的认可,也是对张春丽法官司法为民的赞许。张春丽法官,是守护辖区百姓永远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