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调解解决纠纷对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都有重要的意义。近日,大庆市龙凤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井然两天调解了三件案件,真正做到了化解纠纷高效司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王某与张某为户主与租户的关系, 2021 年 10 月 14 日王某接到楼下邻居的电话告知楼上房屋漏水,造成楼下棚顶及墙面和棉被等室内物品被水浸泡。王某主动赔偿了楼下财产损失3692 元。王某认为:房屋漏水所造成损失是房屋交由张某使用后造成的,且张某租赁居住期间将房屋客厅一处墙面损坏,目前已经淹水、起鼓,墙皮脱落。对此张某一直拒绝赔偿,故王某向龙凤区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审理过程中,井然法官释法名理、耐心劝导、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给付王某赔偿款1200元。双方的问题得到解决,王某得到赔偿,双方均表示满意。
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7年程某因一起案件纠纷需起诉,向刘某借款。2018年12月9日双方对账,欠款数额为105000元。此后,直至刘某起诉之日时程某仍然未偿还上述借款。案件承办后,井然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程某对借款事实认可,表示愿意归还,但身处外地,希望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在征得程某同意后,井然法官利用“云审”的模式,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程某于10日内偿还刘某借款本金105,000元。这起案件利用“云审”的模式,打破了空间的距离,处理得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2年3月28日案外人田某驾驶肇事车辆在大庆龙凤区世纪大道限高杆前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田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在姜某处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保险金额为309,050元, 李某是肇事车辆的实际所有人。2022年6月李某起诉要求赔付肇事车辆维修费140,162元、评估费7,008元、施救费5,500元。案件分到井然法官承办后,井然法官积极同李某、姜某沟通,多次前往保险公司了解事故经过,在井然法官主持下,庭审中李某自愿承担评估费,放弃评估费7008元主张。双方达成协议姜某于7日内赔付李某车辆维修费用、施救费用共计135,000元。
井然法官自2012年来到龙凤区法院工作,先后担任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是在基层审判业务中不断历练成长起来的优秀年轻法官。办案中,井然法官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积极探索多元解决纠纷的途径。员额以来处理案件1000余起,其中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占有较大的比重。2021年6月以来,案件调撤率达到63.8%。耐心调解,细心倾听是井然法官对待当事人定纷止争的态度,更是井然法官成为一名调解能手的制胜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