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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你以为在网恋 “TA”其实在诈骗

发布时间:2022-07-07 09:56:11



    近日,龙凤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恋”引发的诈骗案。2020年6月,被告人小丽(化名)通过某社交软件添加了被害人小东(化名)微信,在微信聊天过程中,小丽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冒充妙龄未婚女子,使用虚假姓名“安可”与小东确定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小丽为骗取小东信任,使用自己的两个微信号分别利用“安可”以及“安可”嫂子双重身份与邓某进行聊天,让小东以为和对方亲人在聊天,给小东营造一种可以结婚的假象。并通过虚构父母双亡系被领养、生病打针、朋友被警察抓需要保释、酒吧陪酒、没地方住、没钱买车票等多种事由对被害人小东实施诈骗行为,小东通过微信、支付宝共向小丽某转账4万余元。2020年9月,小东再次联系“安可”嫂子发现对方已将自己拉黑,小东遂报警。

    2020年11月30日,民警在大庆市高新区保利丰大厦楼下将犯罪嫌疑人小丽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小丽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遂此案破获。

    该案经龙凤区法院法官张静审理,小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

    网络的虚拟性给不法分子虚构事实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犯罪过程中性别、年龄、相貌等个人情况都可能虚拟,甚至在网络上一人分别饰演多个角色,已构成关系网骗取被害人信任,他们通常利用网络恋爱建立感情,再以种种理由提出借钱,骗取他人的钱财。在这里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交友需谨慎,一定要提高警惕,核实对方信息,切莫一时冲动,最后落得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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