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凤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将涉案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妥善化解。
被告包某认为房屋下水管道出现漏水问题没有及时得到维修,所住楼道内卫生环境服务不到位,物业没有尽到职责,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长期催交费用未果,遂将包某诉至龙凤区法院。
承办法官王红凤接收材料后,经认真梳理案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矛盾争议不大,诉争数额不高,有调解的可能。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法官遂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王红凤法官一方面从法理出发,从人情入手,耐心地给包某讲解相关规定,劝说包某主动履行缴费义务以减少损失,同时让包某了解到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是针对小区公共部分的服务,包某家室内下水管道出现问题可以申请物业公司有偿提供维修服务,但业主室内下水管道维修不是物业费收费项目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跟物业公司沟通,希望他们能合理听取业主建议,改善服务,体谅包某的不易。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各退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包某同意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共6200余元,同时物业公司也承诺会改善小区内的环境,提升业主生活幸福水平。
怀爱民之心,行利民之事。龙凤区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把正确处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