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法院判决后
有些人明明有偿还能力
却想方设法赖着不给
设法转移财产
百万欠款 拒不执行
王某与林某系夫妻,2016年8月21日,二人向金某借款200万元,次日二人办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车辆、存款等财产全部归王某所有。同时,林某将账户上剩余的20万元也转账到王某名下。2017年2月28日,王某将其名下的房屋出售,出售价格为60万元;2017年5月9日,王某将银行存款21万元提现;2017年6月22日,王某将银行存款100万元提现,但上述财产均未用于偿还金某的欠款。
2017年7月19日,龙凤区法院对原告金某诉被告王某及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王某、林某偿还金某借款20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及林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金某向龙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8月23日,龙凤区法院立案执行,向王某及林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案件执行过程中,龙凤区法院执行局将王某名下一处房产进行拍卖,拍得房款20余万元,还对王某名下的银行卡存款14万余元进行扣划。上述财产交付金某后距离清偿全部债务相距甚远。为了案件顺利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要求王某向龙凤区法院申报钱款去向,但王某始终不为所动,也不偿还剩余债务。
司法拘留 仍不还款
2017年10月,执行法官再次传唤被执行人王某,督促其如实报告财产,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王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确认被执行人王某存在虚假报告财产,规避执行的情形,决定对王某司法拘留15日。王某在被拘留后仍未向龙凤区法院执行局报告财产的去向。
隐藏身份 外地生活
拘留期限届满,王某被释放后在未向龙凤区法院执行局报备的情况下其变更手机号,离开大庆市前往云南省中缅边境地区生活。为躲避龙凤区法院执行局的财产查控,王某冒用张某的身份,长期使用张某名下的银行卡生活。
抽丝剥茧 刑事追责
2022年4月8日,王某在某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到期,在未向龙凤区法院执行局报告财产的情况下,王某在云南省提现4.8万余元被龙凤区法院执行局发现。
2022年5月6日,龙凤区法院将王某拒不执行,隐匿财产的线索移交给大庆市公安局东光分局。2022年5月30日,王某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2年8月1日,在龙凤区法院执行法官的组织下,王某、金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偿还金某185万元,金某对王某犯罪行为给予谅解。
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经龙凤区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说法
龙凤区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逃避、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新突破、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