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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制止插队 犯罪得不偿失

发布时间:2024-01-24 15:49:55


        “我就是想给她点教训,没想到一冲动没控制住自己...”近日,龙凤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被告人陶某在龙凤某小区快递点排队取快递时,被害人齐某从队伍后方插入到队伍前列引起陶某的不满,二人遂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陶某拿起快递站内的壁纸刀扎向被害人齐某的颈部、头部等部位,在刀片断裂后继续用断刃的壁纸刀砸向被害人齐某的头部,致被害人齐某头部、颈部等部位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齐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陶某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陶某亲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齐某医药费,齐某对陶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龙凤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齐某轻微伤,其行为依法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陶某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社会需要良好秩序来维护,只有维护好社会秩序,社会才能更加稳定。日常生活中,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文明礼让。如遇到“插队”“公共场合吸烟”等不守秩序的行为时,我们应当以劝说制止,采取暴力手段是不可取的,因一时冲动酿成严重后果,会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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