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2024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3:59:28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工作质效,完善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陪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向社会发布公告如下: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包括民事、刑事、行政)上限为每人每年30件。
特此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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