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凤区法院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柔性执行策略,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并促成和解,展现了司法执行中“善意文明”的理念,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工作生活的影响。
2024年,刘某向陈某借款人民币6万元,约定一年内偿还。借款到期后,刘某未能按时偿还借款。陈某多次向刘某催讨无果,遂向龙凤区法院提起诉讼。龙凤区法院判决刘某偿还陈某借款6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向陈某履行还款义务,陈某遂向龙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凤区法院依法对刘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相关调查,发现刘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2026年1月,陈某向龙凤区法院提供线索,称刘某在本地一餐饮店铺工作,具体店铺名称及地址不详,但打听到了他更换后的手机号。龙凤区法院在收到陈某提供的线索后,根据刘某现在使用的手机号查询了该手机号相关注册信息,发现了其工作地点的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出发核实,确定了刘某工作地点。为避免影响店铺正常经营,执行干警找到该店铺店长向其说明情况,将刘某约至店外沟通。执行干警向刘某释明如其具备还款能力却继续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账户长期被查封也不利于其工作生活。刘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与陈某协商还款,希望尽快解封部分账户,以便工作、增加收入,早日清偿债务。
在执行干警的积极调解下,案外人王某为刘某提供担保,刘某偿还了3万借款,其余借款分期偿还,至此刘某与陈某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干警据此解除对刘某部分账户的查封,既保障了陈某的债权实现,也为刘某后续工作及还款创造了条件。
龙凤区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依法履职与善意文明并重,通过科技赋能破解执行难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仅要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更要以执行温度传递司法公信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治保障。